一、宗 旨:推廣象棋文化藝術,開發兒童創意潛能,提倡優質休閒活動。 二、指導單位:內政部兒童局 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四、截稿日期:即日起至98年4月30日止 五、參加組別:1.國中組 2.國小高年級組(五~六年級) 3.國小中年級組(三~四年級) 4.國小低年級組(一~二年級) 5.幼童組 六、投稿項目:分以下6個項目,請依照指定規格製作,參加項目與件數不限。 (一)繪畫:有關象棋的圖畫創作。(請用8開紙大小,紙張材質不限) (二)作文:個人下象棋的心得,具參賽感言尤佳。(約500字,請寫在稿紙上) (三)書法:有關象棋的詩詞或句子,自我創作尤佳。(請書寫於宣紙上,規格不限) (四)排局:設計連將殺局、隔步殺局及精巧殘局。(請用附件一格式) (五)對局:記錄及說明自己下過的精采棋局。(請用附件二格式) (六)攝影:親子共同創作攝影,主題為象棋之美。(請用附件三格式) 七、投稿方式:請於98年4月30日前,將報名表及作品以掛號郵寄至 「100-84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9樓之1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收」。 聯絡電話:(02) 2396-5685 本會網址:www.cccs.org.tw 八、獎勵方式:各組項目取前16名,頒發特優3名、優等5名、佳作8名, 贈與獎狀乙張及精美獎品乙份(若作品較多,另擇優取佳作若干名)。 九、注意事項: 1.得獎名單將於98年5月17日本會網站上公佈,得獎者獎狀及獎品將於 5月27日前寄至得獎者學校,由學校頒發給得獎者。(幼童組若無就讀 學校請於報名表上註明寄獎地址) 2.棋圖及著法文稿務必正確,請投稿前仔細檢查。 3.嚴禁抄襲他人著作為己用,違者取消資格。 4.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、發表、出 版、佈置、展覽、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,不另給酬。 5.本活動相關格式可至本會網站下載,網址:www.cccs.org.tw。 6.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適時修訂公佈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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