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年彌陀區虱目魚文化活動系列全國寫生比賽實施計畫

一、活動目的:

(一)為漁村風情留下美麗的畫面,喚起鄉民熱愛鄉土的情操。

(二)為傳統文化及產業特色增添美麗的色彩,落實文化紮根的理想。

(三)推廣青少年及兒童繪畫,倡導美學藝術,提昇鄉民藝術涵養。

(四)鼓勵假日正當休閒活動,充實生活內涵,達成政府社區總體營造目標。

二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

三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彌陀區壽齡國民小學

四、協辦單位:彌陀區公所

五、報名方式:

(ㄧ)學校團體部份:即日起至民國100年11月3日(星期四)下班前截止,以學校(幼稚園)為單位填造名冊(報名表格式及報名注意事項請於壽齡國小網站(www.sli.ks.edu.tw)下載),以電子郵件傳送:

(帳號:solin99@gmail.com) 。

*傳送後承辦單位會以電子郵件回覆報名文件傳送成功訊息。已完成報名之學校(幼稚園),於當天下午下班前公佈在壽齡國小網站,以供查詢。

※注意:1.請務必使用制式表格,不要自行繕造表格。

2.請務必利用電子郵件傳送,不要利用傳真方式報名,以免學生姓名失真。

(二)個 人 部 份:於比賽當天在會場現場報名。

(三)備註:若有任何報名上的問題請電話聯絡(07-6196425-30 黃崇敏主任)

六、比賽日期:民國100年11月5日(星期六)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。

七、報到時間:當日上午7時50分起至9時整,逾時不予報到並視同放棄。

八、收件時間:當日上午11時30分至11時45分(逾時視同放棄)

九、比賽地點:彌陀區漁會廣場

十、參加對象:全國各國民中、小學及公私立幼稚園在籍學童。

十一、比賽規定:

(一) 繪畫主題及範圍:漁鄉風情(彩繪漁港、虱目魚產業、彌陀鄉海岸景色及當日活動內容)

(二) 分組方式:採幼稚園、低年級(國小一、二年級)、中年級(國小三、四年級)、高年級(國小五、六年級)、國中組等五組,分別錄取優勝作品。

(三) 材料規格:畫紙由承辦單位提供背面蓋有戳記之四開圖畫紙,其餘繪畫用具請自行準備。

(四) 參賽者應於規定範圍內現場作畫,不得由他人代筆或臨摹或抄襲模仿他人作品,若經大會有關人員發現,即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
(五) 參賽者安全由所屬學校(幼稚園)帶隊老師或家長自行負責。

十二、評審方式:

(ㄧ)由承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進行評審。

(二)比賽當日下午二時於壽齡國小公開評審,歡迎前往參觀。

(三)得獎名單經評審確認無誤後,公告於壽齡國小網站(www.sli.ks.edu.tw)。

十三、獎勵方式:

(一)特優獎:各組錄取三名,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,禮卷300元。

(二)優等獎:各組錄取六名,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,禮卷200元。

(三)佳作獎:各組錄取九名,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,禮卷100元。

(四)入 選:依參賽人數酌取名額,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。

(五)指導獎:各組獲特優、優等、佳作獎之指導老師,由承辦單位呈報市府獎勵。特優獎

指導老師記嘉獎壹次(非服務本縣者及私立幼稚園教師,發予獎狀乙紙)

,優等及佳作指導老師各頒發獎狀乙紙。(暫定)

(六)指導獎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(同時指導多件得獎,僅獎勵名次高者)。

(七)完成繳件作品者,於繳件完成時領取參賽紀念品一份。

(八)承辦學校於任務圓滿達成後,工作人員依據高雄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勵標準核實給予獎勵。

十四、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給予公假並得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補假一天,唯課務自理。

(暫定)

十五、附則:作品不論得獎與否,概不退件,由主辦單位永久保留使用權。

十六、本計畫經市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報名表暨注意事項

http://www.wfps.kh.edu.tw/school/data/pub/201110211203241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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